新機一月故障兩次還不給換
2017-10-30 17:21:50 來源:
福州的郭先生在東街一通訊營業廳購買了一部手機,使用一個月,壞了兩次,修理兩次,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營運商卻一再拒絕為他更換手機。
接到投訴后,福州市鼓樓區消費者投訴舉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立即冒雨前往現場調解。經了解,郭先生所買的手機才用半個月就出現白屏現象,將手機送售后維修,不到十天時間又出現同樣的問題。商家表示,更換顯示屏后,在現場手機顯示為正常,需交由維修工程師進行檢測。
經鼓樓12315工作人員調解,郭先生同意將手機留在售后檢測,商家提供一臺備用機給他使用,雙方達成一致協議。
工作人員表示,依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郭先生所購手機已經超出退換機的7日期限,屬于保修期內且只維修一次,故工作人員建議投訴人將手機交由售后檢測維修。(唐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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