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20萬元燕窩毀損索賠遭遇順豐霸王條款
2017-10-30 16:58:18 來源:
福州消費者席先生的遭遇并非個案。
“寄件時保價讓如實聲明,理賠卻要求如實證明,順豐的霸王條款太令人氣憤!”5月12日,消費者楊先生也遭遇類似的問題。起因是楊先生從四川寄到北京的5公斤燕窩,被順豐快遞弄碎了,雖然已保價20萬元,但四川順豐速運有限公司(簡稱四川順豐)拒絕按保價金額賠償,并額外要求出具價值證明,而楊先生無法出具。
索賠過程中,楊先生提出3種解決方案:一是賠20萬元,燕窩歸四川順豐;二是賠20萬元,再扣除毀損燕窩殘值;三是四川順豐賠5公斤燕窩。
第一、第三種方案均被對方否決,討論第二種方案也遇到了難題,即毀損燕窩殘值如何確定。
令楊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四川順豐要求他開具價值證明。順豐公司稱他們找了業內人士評估,這批貨在完好的時候不值20萬元,只有4萬元的價值,順豐公司因此認為楊先生提供的保價價值屬于虛報。
“如果事先要求開價值證明,我肯定會選擇不保價,這完全是霸王條款!”楊先生很氣憤:哪條法律法規規定,保價物品在理賠時必須提供價值證明?目前楊先生的家屬準備提起訴訟,“不管是輸是贏,想通過這個事情,推動快遞公司能夠少一些霸王條款,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楊先生說。(記者 朱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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