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卷煙、電信網絡詐騙和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遏制“涉假”、“電詐”、“醉駕”案件高發態勢,助推市域社會治理體制機制現代化,近日,云霄法院在上級法院的指導和縣委政法委的多次組織、協調下,牽頭并會同縣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煙草局等多個部門,聯合制定印發《關于“涉假”管制、緩刑人員執行“反假勸導令”的指引(試行)》、《關于涉“電詐”管制、緩刑人員執行“反詐勸導令”的指引(試行)》、《關于“醉駕”緩刑人員執行“道安勸導令”的指引(試行)》等三份指引性文件,促進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對“涉假”、“電詐”、“醉駕”等三類輕型犯罪分子判處管制或依法宣告緩刑的同時,責令他們在社區矯正期間禁止從事與其犯罪有關的行業活動、開展公益宣傳勸導、以身說法,警示教育身邊人。其中,“反假勸導令”更是全國首創。
近年來,云霄法院受理的“涉假”“電詐”“醉駕”等三類案件數量逐年攀升,2021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37件,案件數較2020年增長90%,其中“涉假”案件84件,“電詐”案件345件,“醉駕”案件41件,以上三類案件合計470件,占比64%,且多數為協助型、輕微型犯罪案件。在當前疫情常態化的特殊情況下,當地看守所條件有限,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壓力過大,鑒于多數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自愿認罪認罰比例高,結合檢察機關與認罪認罰被告人進行量刑協商后提出的量刑建議,及入罪后對被告人的就業與生活影響大、時間長等因素的綜合考量,協助型、輕微型“涉假”“電詐”“醉駕”案件的緩刑適用率達60%,但云霄法院對上述三類罪犯并沒有“一判了之”。
云霄法院經調研發現,上述三類罪犯多因法律意識淡薄,對犯罪成本認知不夠,為了一時的“蠅頭小利”,存在僥幸心理,而不慎觸犯了法律,受到刑事追究。云霄法院秉承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刑事司法原則,借鑒漳州中院關于“醉駕”緩刑人員執行“道安勸導令”的經驗做法,結合當地近年“涉假”“電詐”“醉駕”案件頻發的實際,聯合多部門制定出臺了“反假勸導令”“反詐勸導令”“道安勸導令”等三份指引性文件,加強對三類犯罪分子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后的約束力,在對上述三類罪犯判處管制或宣告緩刑的同時,禁止其在社區矯正期間從事與其所犯罪行有關的行業活動、責令其開展公益宣傳勸導活動、以身說法,懲罰自己的同時,也警示教育身邊人,提高判后的悔改率和減少再犯的社會危險性,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云霄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不斷創新與審判執行相結合的司法治理體系創建,探索對其他類型案件判處管制、宣告緩刑人員執行勸導令的先試先行做法。(林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