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遇上的煩心事
2017-10-30 17:18:58 來源:
之{1}: 臨到入住突遇毀約
來自青島的史先生通過網絡在位于廈門蓮岳路的一家酒店預訂了一間豪華大床房,并預付擔保金390元。為萬無一失,史先生還特意致電詢問,前臺表示可將房間保留至晚上8點。然而,30日當天下午陳先生卻接到酒店電話稱房間無法保留,并直接將其訂單取消。時值長假期間,大部分酒店房間均已被訂滿,興致勃勃來廈門旅游的史先生一家人差點滯留機場。
氣憤不已的史先生向思明區12315投訴,經調查確認所述屬實后,12315工作人員對酒店這種不誠信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最終酒店向史先生真誠 道歉,并向無奈之下投宿高價房的史先生賠償了600元損失。
來自蘇州的孫小姐也遇上同樣的煩心事。她通過網絡以270元的價格在廈禾路一家連鎖酒店預定了一間客房,入住后才發現自己的房間并未像網頁宣傳的設有窗戶,且衛生間和臥室沒有隔開,房間異味很重。經過工作人員的調解,酒店才答應退還孫小姐270元房費。
思明區12315提醒,消費者遇上不公平待遇時切記好好保存證據,并毫不猶豫地撥打投訴電話,維護自身權益。(張薇)
之{2}: 團購優惠券卻要補差價
之{2}: 團購優惠券卻要補差價
“喂喂,請問是工商局么?我要投訴。”莆田市城廂區霞林工商所12315工作人員接到了一個投訴。投訴人是一位姓連的先生,他在電話中告訴工商人員,自己于年前在網上團購了城廂一家賓館的住宿券。誰想等他前往入住時被告知節假日不能使用,如果一定要住需補差價,由于人生地不熟,連先生只好補齊差價入住。
當初在團購網站的頁面上并未寫明任何限制使用的條款,連先生越想越覺得不合理,遂要求賓館退款,被店家拒絕,無奈之下,連先生只好撥打12315進行投訴。
霞林工商所12315接到投訴后馬上與賓館聯系,賓館負責人稱,是網站沒有把他們賓館團購的信息及時下架才導致連先生遇上了這樣的事情。
了解具體情況后,12315工作人員告訴賓館負責人,由于賓館無法提供與網站解約的證據,則應由賓館先擔負起賠償的責任,至于網站沒有及時下架優惠信息,那是賓館與網站之間問題,不應該對著消費者推諉扯皮。經過耐心細致地說明,賓館負責人認識到了錯誤,立刻向連先生表示歉意并退還差價100多元。(林娟 林華)
之{3}: 寶馬被刮酒店拒賠
之{3}: 寶馬被刮酒店拒賠
“喂,是工商局嗎?我的車被刮了,酒店不給賠。”車輛碰撞刮擦不是交通事故嗎?怎么會投訴到工商局呢?
原來,投訴人林先生在今年3月初因出差入住莆田市北岸忠門一家酒店,第二天退房時發現自己停在停車場的寶馬x6車頭被嚴重刮擦,林先生要求酒店承擔全部責任,酒店表示停車場原本是一塊空地,酒店只是臨時借用而已,且沒有收取客人停車費,因此酒店沒有看管義務,林先生應該向肇事的人索賠。
接到投訴后,莆田市北岸工商分局立即進行調查,指出停車場算是酒店的一個配套設施,酒店對此負有一定責任。由于現場沒有監控攝像頭,一時找不到肇事的人,在工商人員多次調解后,酒店同意承擔次要責任,支付了林先生一半的修車費,共2000元。工商人員建議林先生報警,由公安部門調查尋找具體的肇事逃逸人,讓肇事逃逸的人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酒店也可以向肇事逃逸的人追償。雙方對此表示接受和認可,林先生也對北岸工商分局的調解人員表示感謝。(翁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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