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剎車失靈 致人受傷必須賠償
2019-10-15 14:52:35 來源:海峽消費報
消費報訊 作為解決短途出行的工具“共享單車”開始在國內流行,然而,作為一種新興事物,它的發展速度與管理質量不匹配,導致出現了一些問題。近日,在廈門集美就發生了一起因共享單車故障引起事故的消費糾紛,經廈門集美區市場監管所調解后,雙方才達成協議。
據林女士反映,不久前正在上大學的女兒使用共享單車出行,不料騎出去沒多久,由于剎車失靈、無法及時剎車,小姑娘從自行車上摔了下來,手肘和膝蓋擦傷,影響了正常出行和原定的暑期打工計劃。林女士了解情況后,立即向該共享單車公司反映,但公司不予以處理。林女士隨即撥打了12315熱線求助,想要維護孩子的正當權益。
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立即展開情況調查。經查,情況基本屬實,隨即執法人員召集雙方進行調解,通過對《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傳和分析,執法人員指出,出租方應確保自行車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部件完整且性能正常。同時,出租方還有義務向單車的租用者針對租車的注意事項、安全騎行事項等進行告知和提醒。因此,該自行車租賃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經執法人員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商家一次性賠償給林女士的女兒350元。
(呂朝明 紀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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