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共享單車公益訴訟首案進行宣判,小鳴單車須10日內提存未退還押金。2017年12月18日,廣東省消委會就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資金賬戶管理不規范等系列問題,以其經營管理方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悅騎公司)作為被告,向廣州市中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據了解,這是全國首例共享單車民事公益訴訟案。
廣東省消委會訴稱,自2017年8月開始,該消委會陸續收到消費者關于小鳴單車押金逾期未退還的投訴。截至同年12月8日,共收到消費者對小鳴單車的投訴2952件。小鳴單車未及時處理廣東省消委會轉辦的投訴,對廣東省消委會提出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要求也未加落實。廣東省消委會在處理投訴過程中還先后兩次向小鳴單車詢問押金不能按時退還的相關問題。截至2017年10月16日,小鳴單車廣東省申請押金的用戶數為321681人,已收到押金退款的用戶數為271806人。小鳴單車逾期退還押金或未退還押金給消費者的數量大,在諸多消費者投訴押金退還已經構成逾期、構成嚴重違約的情形下,仍接受不特定的消費者作為新用戶注冊并繼續收取押金,這表明小鳴單車至今仍涉嫌對逾期退押持放任態度,仍涉嫌對后續不特定多數新用戶存在侵權的故意。小鳴單車逾期退還押金或未退還押金給消費者的數量大,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財產安全保障。
廣東省消委會要求判令悅騎公司立即停止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的行為,并對消費者押金實施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第三方監管措施,同時向消費者完整披露。還要求判令悅騎公司對新注冊消費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務,并在社會媒體、自身網站、微信公眾號、App軟件平臺公開賠禮道歉。
悅騎公司答辯認為,共享單車作為新興產業,發展有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出現押金退還不及時的結果是客觀的經營問題,不是公司惡意侵害消費者權益。公司在陷入營運癱瘓狀態前一直積極進行退還押金工作,在知悉消費者個案投訴后努力配合相關部門解決投訴問題。在公司經營狀況惡化過程中,仍在努力嘗試尋求第三方融資合作、重組公司,但最終無果,不是故意損害消費者利益。
悅騎公司認為,其用戶是通過APP平臺注冊和繳納押金,用戶數量特定,用戶可以通過提起訴訟解決押金退還問題,案件糾紛應該屬服務合同違約之訴而不是公益訴訟。
3月22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該院依法判決悅騎公司按承諾向消費者退還押金,如不能滿足退還押金的承諾,則對新注冊消費者暫停收取押金,同時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將收取而未退還的押金向小鳴單車運營地的公證機關依法提存,并向未退還押金的消費者公告。同時判決悅騎公司以公眾足以知曉的方式向消費者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還等涉及消費者押金安全的相關機制和流程等信息,將披露內容向注冊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并向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要求悅騎公司在《廣州日報》A1版和廣東省級以上電視臺發表經該院認可的賠禮道歉聲明。
案件宣判后,雙方均未當庭上訴。
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唐文星 記者李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