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事制度改革大事記
2017-10-30 17:42:38 來源:
2013年10月,時任福建省工商局局長葉木凱、副局長黃培惠分別帶隊到廣東、上海學習考察,形成調研報告。省委書記尤權在調研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省工商局的做法和所提建議,拉開了福建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2013年12月1日,平潭作為我省第一階段試點地區率先啟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改革主要體現為“放管服”三個方面。
放寬市場準入
放寬市場準入
一是推進工商注冊便利化
*2014年3月1日,福建省工商系統開始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2014年5月30日,省政府出臺《福建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并于2014年7月3日起實施。2017年1月24日,我省開始全面推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
*2015年4月21日,在全國率先核發符合國家工商總局技術規范和外觀標識的電子營業執照,同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各類存量企業中發放。
*2016年8月9日,省工商局出臺《推進企業名稱登記便利化改革的若干意見(試行)》,極大縮短了市場主體名稱登記時限。
*2017年6月1日上線運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實現內資企業設立登記的全流程網上辦理。同年9月15日,研發成功的依托于電子簽名的無紙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正式上線運行,真正實現“讓信息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
二是實施證照合一改革
*2014年4月,《平潭綜合實驗區“三證一章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出臺。省工商局指導平潭和石獅先行先試探索“三證合一”登記制。同年5月4日,作為全國首個省份,率先在福建自貿區新設立企業開展“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試點工作。2015年6月1日,在全省新設立企業復制推廣自貿區“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同年10月1日,在全省所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2016年9月1日,作為全國四個試點省份之一,在全省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比其他省份早三個月。
*2016年9月27日,作為全國四個試點省份之一,率先試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改革試點,比全國早兩個月。
*2017年9月6日,我省正式啟動“多證合一”改革。
三是推行先照后證改革
2014年3月20日,在全國率先實施“先照后證”登記制度改革,只保留7類17項前置審批許可。
四是完善企業退出機制
2017年1月3日,省工商局出臺《福建省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暫行辦法》。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印發《福建省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辦法》(137號政府令),適應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需要,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的職責。
*2014年5月1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
*2014年7月25日,省政府召開全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第一次聯席會議。
*2016年12月9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工商局牽頭起草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運行管理暫行辦法》,這是全國首個由政府出臺管理辦法,得到工商總局張茅局長批示肯定。
經過幾年的探索,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初步形成,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建立企業信息公示制度
2014年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正式施行。2014年7月15日,省工商局印發《關于開展2013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確全省企業從8月1日起申報公示2013年年報。2014年至2016年,省工商局先后出臺或提請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臺了《福建省工商系統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辦理企業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補充規定(試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合作規范執行與協助執行的意見》等規章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2014年7月22日,省工商局下發《關于開展市場監管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系統探索開展市場抽查監管工作。
*2014年12月1日,省工商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抽查實施辦法(試行)》和《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抽查實施辦法(試行)》,并決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實行。
*2014年12月31日,省工商局首次運用自主開發的電腦隨機抽取軟件,生成企業即時信息公示情況待檢查名單。
*2017年1月3日出臺《福建省工商局關于印發市場主體“雙隨機”抽查實施辦法的通知》。
*2017年7月21日,省工商局聯合省審改辦、人社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統計局,啟動全省首次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工作。
三是建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
*2014年1月21日,時任副省長鄭曉松在全省工商工作視頻會議上點擊開通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
*2014年10月31日,省工商局與省法院等16個中直、省直部門全面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并通過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
*2016年7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通過國家工商總局驗收。截至2017年8月底,省、市、縣三級涉企信息歸集部門達3455個(省直、中直單位46個),歸集信息總數達到6600多萬條,總體上實現了涉企信息部門全面覆蓋,已歸集信息100%記于企業名下。
優化服務
優化服務
一是扶持小微企業發展
2015年12月,我省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正式投入使用,集中匯集了全省扶持小微企業政策信息,全省224.66萬市場主體納入,用信息手段充分保障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的各項政策得到貫徹落實。
二是加強市場環境建設
2015年4月29日,提請國家工商總局出臺了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12條若干意見。2017年1月3日,省工商局出臺《關于創新體制機制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十條措施》,全面推動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負擔。
三是發揮競爭政策作用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工商總局有關政策文件,充分發揮競爭政策在維護市場機制、規范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中的作用。
得到高度肯定
得到高度肯定
五年來,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凝心聚力、攻堅克難,推動商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得到國家工商總局張茅局長、省委尤權書記、省政府于偉國省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含時任)鄭曉松、鄭柵潔、梁建勇、李德金的高度肯定:
國家工商總局張茅局長分別于2014年12月31日和2017年2月28日,在福建省工商局的有關工作匯報上作出批示。批示指出,福建省商事制度改革堅持立法先行,注重探索創新,取得了顯著成效,希望繼續發揮主動性、創造性,不斷總結經驗,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福建省政府制定的《暫行辦法》為公示系統的健全完善和運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具有重要示范引領作用,希望福建省工商局不斷總結經驗,全面建設管理好公示系統,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撐。
2017年2月2日,福建省委書記尤權在省工商局的工作匯報上作出批示,感謝工商管理系統的同志們為深化改革、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維護經濟秩序所做出的辛勤努力。指示指出,工商管理部門是與企業和市場最貼近的部門之一,企業和市場通過工商部門的工作,可以直觀感受到黨委政府推進改革、轉變作風的成效,也可以發現這些方面的問題。“放、管、服”缺一不可,一定要全面理解,最終目的是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要多下去聽基層的意見,該改革的就大膽去改,不能改的要做好基層工作,求得他們的理解。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一定會把我省的營商環境打造得更加便捷、更加規范。批示要求工商部門在深化改革的同時,一定要重視隊伍建設,管好自己的兵,讓黨和人民放心。
2017年1月7日,福建省省長于偉國對工商工作作出批示。批示指出,2016年,全省工商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工商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全國前列,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有力維護了市場秩序,衷心感謝大家的不懈努力。新的一年,希望省工商局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縱深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商事制度改革上推進新舉措,在事中事后監管上探索新機制,做到企業注冊更加便利、市場秩序更加規范、綜合監管更加有效,全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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